中新网广州4月16日电 (蔡敏婕 程景伟)广州交警联合广州交委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拟采取“开四停四”的部分限行措施,即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需间隔4天。
广州拟实行“开四停四”交通限行政策 蔡敏婕 摄
当天,广州交警联合广州交委发布《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其中,《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此外,对确有需要长期或频繁通行“开四停四”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符合条件的,可向相关单位申请并审核通过后,由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实施预约登记管理。
广州市交警称,外地车在管控区域最长可连续行驶4天,行驶4天后,如果还想在管控区域内继续行驶,必须停驶4天以上,如果没有停驶、或停驶时间不足4天就在管控区域内行驶,该车就违反了管控措施。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广州市交警表示,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俗称“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确保调控政策取得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城市车辆往来广州的影响。
目前,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正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广州金盾网挂网征求民意,正式实施时间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